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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2-04-09 | 2449 次浏览 | 分享到:

  9.水泥散装率达到75%。

  四、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要求,开展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技术路线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试点。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提升既有建筑能效和绿色品质。合理利用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

  二是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强规划建设全流程管控,编制绿色建筑发展区域专项规划,健全完善绿色建筑设计、建设、交付全过程监管配套制度,强化关键节点和质量通病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降低住宅用能需求,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品质。

  三是推动装配式建筑提质扩面。完善政策体系,建立装配式建筑标准化部品部件库、项目库、产业链企业库和人才库。加大推广力度,按建筑类型支持采用相适应的装配式建造方式。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引导构件和部品部件标准化生产,推动复杂构件工厂化生产,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做大做强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集群。

  四是促进建设工程材料绿色发展应用。修订政府令,完善建设工程材料标准体系,建设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智能化生产试点。推广应用建筑废弃物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以“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质量追溯机制,采集建设工程使用的新型墙体信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局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深入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化改造。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省级试点。

  五是统筹区域能源协同与绿色城市发展。推动建筑用能与能源供应、输配响应互动,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发展。以全面落实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为抓手,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推广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圳光明区等低碳生态建设实践,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政策保障。落实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加强各级跨部门协调沟通。对高星级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等给予政策扶持,研究建筑能效交易、碳交易机制,推进碳普惠激励机制。

  二是实施激励措施。拓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采用减免容积率核算方式鼓励建设绿色建筑和使用装配式技术,鼓励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开展绿色金融试点,优先推荐高等级标准建设或者采用装配式全装修方式建造的项目参与建筑工程奖项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