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一年度同一实际受益人可申请的专项资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市级同类型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不再进行奖励。
  (三)专项资金申报咨询联系方式:倪工,2117699,惠州市房产交易大厦10楼1017室(市住建局建设科技科)
  附件:
  1.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3. 项目申报入库材料
  4. 申报用户(企业)-系统使用手册
  5. 申报书样板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   
附件1: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3:项目申报入库材料.docx
附件4:申报用户(企业)-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5:申报书样板.zip
附件下载点击原文链接:http://zj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546507.html